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市直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31号)及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潭教发[2018] 17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推进的工作需要,切实做好我市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按照育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凡是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旅行社或其他机构(以下简称承办机构)应该做到以下六点:
1.加强队伍建设。必须成立专业的研学旅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从事研学旅行工作。必须有专业的辅导员队伍,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和不同研学旅行主题要求,做好辅导工作。
2.加强线路研发。必须加强研学旅行研究,要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资源、工业旅游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等,结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规定的156个活动主题,积极制订具有湘潭特色的研学旅行主题方案,培育并形成特色主题线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队精神养成。
3.加强安全保障。按照“防患未然、万无一失”的要求,必须强化研学旅行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把研学旅行过程中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关,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达到相应资质要求,并持证上岗,研学旅行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风险教育,要有专业的医护和应急人员随行。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要及时足额为师生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伤残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强制退出研学旅行承办服务工作。
4.加强收费管理。本着突出公益,兼顾效益的原则,制定相对低廉的研学旅行服务收费标准。要积极协调风景名胜区、旅游等级景区、红色文化基地、研学旅行基地等研学旅行目的地,商定统一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优惠价格,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场馆门票按规定费用全免,其他场馆、基地门票优惠价格必须低于社会旅游团体价格和学生票价的价格。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参与研学旅行活动。
5.加强诚信经营。要加快建立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制度,完善自律规则和机制,严禁欺行霸市。完善违法信息共享,积极创造诚实守信的研学旅行环境。
6、加强行业监督。不定期对研学旅行承办机构及相关业务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责令整改。
二、基本标准
(一)承办机构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基本标准
1.具有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职部门和配备专职人员,签约一年以上的持证专职导游人数不宜少于10人。
2.近两年承接200人以上学生团队的经验有3次以上。
3.近两年无质量投诉记录且未受过旅游行政处罚。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信息及安全责任事故。
(二)承办机构安排研学旅行交通运输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
1.单次路程在400KM以上的,应优先选择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不宜选择汽车;选择水运交通工作应符合GB/T16890的要求,不宜选择木船、划艇、快艇。
2.应选择依法经营、资质齐全,且服务信誉和综合实力较好的旅游承运企业,并选择适应中小学生集体出行的车种、车次和航班等。
3.选择汽车承运企业时,还应选择3年内无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承办机构负责人和驾驶员必须在每次出发前检查车况,并检查记录和台账。
4.应提前告知组织方相关的交通信息,以便其掌握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时间、地点以及需准备的有关证件。
5.导游员和带队老师应根据所乘坐交通工具特点向学生宣讲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注意事项、紧急逃生方法和疏散要求,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乘坐交通工具,并全程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和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6.导游员应全程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并在学生上、下交通工具时清点人数,防范出现滞留或走失。
7.学生人数超过300人时,研学旅行项目负责人提前与相应交通部门取得工作联系,组织绿色通道或开辟专门的乘候区域。
8.遭遇恶劣天气时,应及进调整活动行程和交通方式。
(三)承办机构安排研学旅行餐饮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
1.选择具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发放的经营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有大型接待经验,依法经营,满足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2.应提前与餐饮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并应确保餐饮供应商提供的餐具符合GB14934-2016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3.应提前制定就餐坐次表,组织学生有序进餐。
4.应督促餐饮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5.在不具备开餐条件的情况下,可发放代餐食品,发放的代餐食品应为正规厂家生产、保质期内、独立包装完好的合格产品。
(四)承办机构安排研学旅行住宿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
1.应选择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的酒店或住宿营地,且方便承运汽车安全进出及停靠。
2.安全员应在学生入住前解决住宿安全问题,做好基本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查验,在安全通道和安全逃生口做好醒目标识等,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预案和应急事故处置方案。
3.研学旅行项目负责人应安排男、女学生分区(片)住宿,女生片区应安排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4.导游员应详细告知学生住宿注意事项和安全知识,并带领学生熟悉逃生通道。
5.导游员应登记好每个学生的住宿信息,并帮助学生熟悉住宿设施和解决问题。
6.学生入住后,导游员和安全员联合组织方开展巡查、夜查工作。
(五)承办机构安排研学旅行目的地的基本标准
1.应选择由教育、旅游等部门联合认定的研学旅行(实践)基地。
2.研学旅行基地有专业的接待团队,有符合要求的研学课程,有专业的讲解人员和专业的操作人员,并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有不同的讲解方式和内容。
3.研学旅行基地有安全应急保障制度,配备足够的专业安全和医务人员。
三、评定办法
(一)申报
向县市区职能部门提交研学旅行承办服务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包括公司概况、研学旅行方面的优势和特点;
2.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评审意见表;
3.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旅行社责任险大保单、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原始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交自主研发的研学旅行整套方案,每家旅行社可提交1—10个研学旅行主题方案;
5.提交出行线路图、汽车公司的证照、餐饮企业的证照、接待单位的相关证照和安全应急保障预案等。
(二)评定
1.初审。县市区旅游、教育部门联合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2018年9月10日之前报市级审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市级审定
(1)市教育局、市旅游外侨局在“湘潭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评定工作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在县市区、园区初审的意见上的进行评定。
(2)评定分三部分进行,一是资质评价;二是研学旅行方案评价;三是现场考察。
(三)结果公告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研学旅行工作的承办机构,评定结果将在市教育局、市旅游外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湘潭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四、工作规范
(一)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和中小学工作规范
1.按照市教育局、市旅游外侨局公告推荐的承办机构和研学旅行相关文件,结合本辖区本学校的特点自主确定承办机构和选择研学旅行方案。
2.各中小学校可以自行组织研学旅行,也可以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组织,但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组织过程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备案有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各校可以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在推荐的研学旅行方案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3. 各中小学校要将拟开展研学旅行的相关事宜向学生家长公开公布,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并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
4. 各中小学校要做好研学旅行视频、图像采集及制作、按“一团一结”做好研学旅行工作总结。
5.各县市区、园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依据相关文件政策,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
(二)县市区、园区旅游部门工作规范
1.联合县市区、园区教育部门对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2.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餐饮、住宿、交通运输、研学基地等研学旅行相关业务单位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应急演练。
(三)承办机构工作规范
1.前期准备
(1)按照学校需求提交研学旅行主题方案,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方案,确定收费价格;
(2)写好《致家长一封信》,配合学校向学生和家长介绍研学旅行主题活动安排;
(3)绘制出行线路图,安排正规旅游车辆;
(4)向学校提交整套资质备案材料,协助学校做好组织过程申报工作;
(5)与学校签订研学旅行协议;
(6)为参与师生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活动过程
(1)按照师生1:8的比例足额安排各类工作人员。
(2)做好学生分组讲解、体验活动组织工作;
(3)做好学生乘车组织与行程安全工作;
(4)做好学生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学生就餐工作,集体用餐要坚持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3.后续延伸
(1)配合学校做好研学旅行总结宣传活动,鼓励开展学生演讲、征文等活动强化研学旅行成果;
(2)配合学校做好活动资料采集工作。
(四)应急处置工作规范
参与研学旅行工作的承办机构必须对外来侵害、学生走失和欺凌、物品丢失等突出事件、安全事件、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食品中毒、舆论投诉等工作制订应急预案。
(1)如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冰雪、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或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转移学生或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和人身财产安全。
(2)在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终止活动,积极组织抢救和救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3)发生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严禁瞒报、缓报,严禁拒绝或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发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予严肃查处,直至移交相关部门究刑事责任。
(4)对应急处置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研学旅行机构实施强制退出机制,在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禁止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附件:1.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评审意见表
附件:2.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评定计分表
附件:3.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课程方案评定计分表
附件:4.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课程方案评审意见表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
2018年8月 日
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评审意见表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 证号 | 联系电话 | ||||||
研学负责人姓名 | 身份 证号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单位网址 | |||||||
注册资金 | 机构代码证号 | |||||||
税务登记证 | 营业许可证 | |||||||
研学团队专人数 | 人 | 接团最高人数 | 人 | |||||
县(市)区(园区)旅游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级评审组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字: 评审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市级旅游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评定计分表
项目 | 子项 | 分值 | 标准 | 自评分 | 初审分 | 评定分 |
一、承办机构资质(30分) | 注册资金 | 4 |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得2分,每增加50万增加1分,加满为止 | |||
税务登记证 | 1 | 《税务登记证》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 | 《组织机构代码证》按时年审 | ||||
营业 许可证 | 1 | 《业务经营许可证》 | ||||
自有经营场所面积 | 3 | 200平方米以上得2分,每增加100平方米加0.5分,加满为止 | ||||
责任保险 | 5 | 单次事故赔付限额1500万得3分,每提高100万加1分,加满为止 | ||||
5 | 单人单次事故赔付限额80万得3分,每提高5万加0.5分,加满为止 | |||||
5 | 人身伤亡意外保险单人单次60万得3分,每提高5万加0.5分,加满为止 | |||||
承办经验 | 5 | 有接待3次200人以上的学生团队经验得3分,每增加100人加0.5分,加满为止。 | ||||
二、专业队伍(20分) | 研学队伍 | 5 | 有研学旅行专业部门(3人以上)得3分,每增加一人加0.2分,加满为止 | |||
5 | 有专职研学旅行辅导员3人得3分,有教师资格证者,每证得0.5分,加满为止 | |||||
旅游从业人员 | 5 | 有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资格证书,每人得1分,加满为止 | ||||
5 | 有专职导游10人以上者得3分,每增加一人加0.2分,加满为止 | |||||
三、合作单位选择(15分) | 合作资质 | 5 | 合作单位(住宿、餐饮、景区等)营业执照1分,卫生许可证得1分,健康每证加0.5分,加满为止 | |||
合作协议 | 3 | 与合作单位签订有正规的合作协议得3分 | ||||
安全措施 | 7 | 安全风险分析报告、食品安全制度、住宿安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紧急救援预案、培训情况 | ||||
四、旅行安全(30分) | 用车合同 | 10 | 有相对固定合作旅游车队并签订协议得3分,所用车辆年检合格得3分,出行前,每台车辆有安全检查台帐得4分 | |||
安全培训 | 6 | 有安全培训计划得3分,培训记录真实完整得3分 | ||||
应急救援 | 10 | 有应急培训计划3分,培训记录真实完整得3分,有应急救援预案得4分 | ||||
安全预案 | 4 | 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得2分并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得2分 | ||||
五、表彰奖励(5分) | 表彰 | 5 | 获国、省、市级优秀旅行社称号得5、3、2分 | |||
合计 | 100分 |
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课程方案评定计分表
课程主题:
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 | 自评分 | 初审分 | 评定分 |
目的意义 | 5 | 表达出活动的时代性、价值性,符合素质教育的特点,体现立德树人,实践育人的特征,蕴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要求。 | |||
内容安排 | 20 | 符合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规定的相关内容,特色鲜明,紧扣教育教学要求,注重学科知识融合。 | |||
使用年级 | 5 | 方案体现小学或初中、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 | |||
讲解表达 | 35 | 要符合学生的年龄和认知特点。语言形象生动、数据列举准确,讲解要有故事性、趣味性、知识性。符合教育教学要求,要与教育教学的相关知识有机结合,利用多媒体呈现课程构架和主要内容。 | |||
组织管理 | 5 | 机构完备、分工明确,安排有安全应急人员和随队医护人员 | |||
时间安排 | 5 | 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 | |||
活动流程 | 20 | 时间安排合理,场所选择恰当;分组活动要充分体现学生的参与性、互动性、实践性、体验性 | |||
活动场所 | 5 | 依托自然和文化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美丽乡村、新兴产业。 | |||
合 计 | 100 |
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课程方案评审意见表
课程主题:
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园区)旅游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级评审组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字: 评审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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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市旅游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